胡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大型超市蔬果检测的检查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尤其是蔬果类的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公众对食品安全获得感。近年来,我局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在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逐渐构建形成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四级联动的抽检监测和预警交流体系。
一、关于果蔬类食用农产品抽检
2016年,我局印发《关于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7〕10号),督促指导地方做好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性治理,将食用农产品抽检作为重点纳入每年计划,将粮食、蔬菜、肉、蛋等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大宗食用农产品作为重点品种,将农兽药残留作为重点项目,实施监督抽检。
2017年,我局继续加大抽检覆盖面,食用农产品抽检涉及185项农兽药残留项目。要求市、县级局每月抽检食用农产品,并根据本地食用农产品品种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规定了必检品种及项目,加大对重点品种及项目的抽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进一步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总体部署,坚持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狠抓落实,全面做好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突出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尤其是大型超市蔬果类的监督抽检,建立健全档案,强化处置与公布,倒逼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强化培训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须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情况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我局正在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办法和抽查考核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专业素质提升项目,持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为食品安全提供人才保障。
三、关于留存样品
2014年12月,我局印发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目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断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