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吾卓玛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藏药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族医药是我国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族地区人民的健康和繁衍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完善包括藏药在内的少数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二、藏药标准问题主要是基础研究薄弱,加之藏药在我国一区四省均有使用,且存在南北藏医药学体系之分,均给藏药标准工作带来了难度。针对少数民族药标准工作底子薄、基础差、任务重的现实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摸底调研工作,以藏药标准提高工作为切入点,研究探索少数民族药标准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一是强化少数民族药标准工作协调机制。2011年组织建立了藏药标准协调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了协调工作机制。藏药标准协调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已分别召开4次标准协调工作会议。通过搭建协调议事平台,进一步加强沟通,解决藏药标准提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完善技术要求。充分发挥民族药专业委员会和藏医药专家智囊作用,研究制定体现民族医药特点的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原则和技术要求,为藏药标准研究和研发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探索建立开放式的民族药标准研究模式。在重点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积极性、紧紧依靠藏医药专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内地的科研资源和力量,与内地专家科研工作进行互动,通过这种开放式交流互动,培养藏医药专业人才队伍,为藏药标准提高工作提供丰富的智力保障。四是开展藏药材标准的示范性研究。为探索开展少数民族药药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牵头,会同相关省级药检机构启动了少数民族药药材标准的示范性研究工作。
三、持续推进藏药部颁标准修订提高,一直是我局及国家药典委员会的重要工作。针对藏药质量标准现状,我局组织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民族药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含藏药),持续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费,按年度确定藏药标准增修订工作任务;推动药典委员会民族医药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民族医临床常用药材、成药品种的整理、统计工作,遴选出符合临床和生产实际的常用品种,作为今后民族药标准提高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民族医药专家对地区习用民族药材进行研究,开展民族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制订工作;对从事藏药标准研究工作的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帮助其掌握标准工作的新要求,提升研究水平,从而有助于其做好藏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今后,我局将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藏药标准体系,与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密切协作,共同促进少数民族药的继承和创新,带动少数民族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