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风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黎族医药事业的提案收悉,现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答复如下:
少数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我局高度重视民族药产业发展,在积极推进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注重遵循民族医药理论和内在科学规律,不断优化对民族药创新的技术指导与规范化管理。
一、关于完善民族药材标准
我国目前中药材标准有国家和地方两级标准,均为法定药材标准。国家标准分为药典标准、部颁标准和进口药材标准。2015版《中国药典》共收载中药材618种。目前,31个省(市、区)均颁布了地方药材标准,以满足当地临床习用需求。《中国药典》和部颁标准中收载了包括藏、蒙、维等多个民族的药材标准。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完善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民族药标准提高。一是结合民族药材质量标准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民族药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按年度确定民族药标准增修订工作任务;二是推动国家药典委员会民族医药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民族医临床常用药材、成药品种的整理、统计工作,遴选出符合临床和生产实际的常用品种,作为今后民族药标准提高工作的重点任务;三是组织民族医药专家对地区习用民族药材进行研究,开展民族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制订工作;四是鼓励和引导民族药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民族药标准研究提高工作。
二、关于支持中药材(含民族药材)规范化种植
国家鼓励培育中药材,合理利用中药材资源,重视中药材质量,支持包括民族药材在内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修订过程中秉承中药材的发展理念,对中药材道地产区的定义和相关要求,从而加强了道地产区和道地药材的保护。鼓励企业按照规范组织中药材生产,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鼓励建立常用大宗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加快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
三、关于推进药材资源普查与保护利用等工作
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药材资源普查与保护利用等工作。一是在海南省18个县开展了中药(黎药)资源“家底”调查,全面掌握黎药资源种类、区域分布及蕴藏量现状,为黎药产业发展提供源头物质保障。二是在海南开展了中药(黎药)种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强对珍稀濒危、道地民族药材的繁育和种质资源的保护,从源头上稳定黎药的质量,保存好国家战略资源。三是在海南建成了省级中药黎药原料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中心,在文昌和三沙建立了2个资源动态监测站,形成了实时掌握药材的产量、流通量、价格和质量等变化趋势的长效机制。四是2017年建成了国家(海南)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库容20万份,是我国唯一国家级以保存顽拗型种子为主的超低温国家南药基因库,已保存400多个物种,5300份。支持和建立了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和人才培训共享平台,并提供长期社会化服务。五是开展了黎医药等民族医药相关的传统知识调查,加强黎医药等民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同时依托三亚市中医院开展了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明确提出做好对民族药的炮制技术、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开发应用等传承发展工作。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持续推进少数民族药传统知识保护、民族药古代经典名方目录挖掘等工作,联合相关部委进一步加强民族药资源利用与规范化发展,引导做好黎药等药材的质量提升研究与种子种苗、药材、饮片的生产加工标准化控制水平,切实增强少数民族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黎药等少数民族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