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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31号(医疗体育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9-26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31号(医疗体育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药监提函〔2019〕43号

发布时间:2019-09-26

黄璐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制度,鼓励珍稀濒危中药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提案》收悉,现会同国家林草局、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委答复如下:
  一、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创新
  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明确,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提出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等中药创新研究,我局正在按计划落实中央的政策要求,其中包括重新界定中药注册分类、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具体措施。对符合要求的中药新药注册申请,将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规定,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二、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2008年发布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即已明确,中药注册申请应当明确药材产地与资源状况。2017年10月《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中药注册申请需提交资源评估材料,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完善落实中药资源保护政策,2017年12月,我局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在中药产品的立项、研制、上市后等阶段均应开展药材资源评估,同时从预计消耗及可获得量、潜在风险、可持续利用措施等方面细化评估内容,加强对中药资源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
  三、国家林草局积极支持中医药的发展
  在完善中药材法律法规、强化濒危野生资源管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抓紧修订和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是推进人工种植养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四、科技部高度重视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是在规划制定方面,会同相关部委制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顶层设计“促进中药资源保障与价值提升”重点任务,着力提高中药资源保障水平;二是在科技部署方面,“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启动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在“中药资源保障”重点任务中,部署了“珍稀濒危中药资源新来源开发及中药材综合利用”研究方向,包括开发珍稀濒危中药资源新来源,遴选珍稀濒危中药材的替代品,加强珍稀濒危重要人工繁育或类同品研究,开发新药材或新药用部位等研究内容。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加强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的研究和保护,鼓励新药源的开发和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研究;积极发展生态种植技术,提高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完善中药材标准体系;加强中药资源综合利用和大健康产品开发,以科技引领中药产业绿色、生态发展,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中药资源保护
  一是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初步建成中药资源保存体系,在20个省(区)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实现对120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种子种苗1.4万多份,并建设了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加大中药资源保护力度。二是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2015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从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三是加快道地药材目录制定,推进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从科学角度出发,深化道地药材品种、基原、产区等相关研究,统筹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推动优质中药材种植。
  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监局
2019年9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 8833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