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国医用防护服标准,保障重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的提案》收悉,现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答复如下:
一、医用防护服国内外标准有关情况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等医用防护物资相关标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医用防护服产品质量和供给,保证医务人员安全起到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疫情期间,为便于国内外标准合作与交流,支持有关国家采信我国标准,便利我国医用防护服产品出口,在国家药监局的配合下,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发布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外文版。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尚未制定医用防护服相关国际标准,也无公认的国际区域医用防护服先进标准。美国、欧盟、日本均有各自的医用防护服标准,且各国医用防护服标准的关键技术指标和相应试验方法并不统一,如,中国、欧盟、日本均采用抗合成血液穿透性评价医用防护服对血液的阻隔能力,而美国采用防护服整体阻隔性能来评价。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践,组织开展医用防护服标准体系研究,提出防护服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在充分听取医用防护服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标准进行复审,需要修订的内容及时启动修订程序,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关于医用防护服物资供应储备有关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临时储备机制、建成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派驻企业特派员等措施,高效、足量保障了医用防护服等各类医疗物资供给。
下一步,针对医用防护服等重点医疗物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实施分类保供,做好重点企业产能产量库存监测,保持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量不低于警戒线水平,做好防护物资实物储备。支持医用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其柔性生产、敏捷制造、快速转产、协同制造能力和现代供应链管理能力,形成应急生产能力储备。
感谢您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监局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