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阶委员、杨关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和保护中医药技术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配方颗粒相关工作,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明确了中药配方颗粒结束试点后的监管思路、制定了后续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制定统一的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2019年11月7日,《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已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药典委也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统一标准公开征求了意见。相关政策措施及国家标准的审核发布工作将待上级回复意见后正式开展实施。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监局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