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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89号(医疗体育类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0-11-26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89号(医疗体育类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药监提函〔2020〕46号

发布时间:2020-11-26

王红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医保局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强野生中药材品种的保护及采取保护性发展。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促进中药材生产健康发展,对振兴中医药、保障人民健康的至关重要。

  农业农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和《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引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二是支持专家开展中药材遗传改良、栽培、加工、病虫草害防控、机械装备研究;三是强化标准建设,今年立项山茱萸等4项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和3项道地药材生产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四是加强种质资源管理,《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认定了甘肃陇西县、贵州大方县、山东平邑县、湖南邵东县、湖北英山县、安徽霍山县、福建邵武市、云南云县等8个中药材制种大县,对中药材种子科研、种子生产、良种良法配套示范等予以支持;五是加大资金支持,今年启动建设吉林长白山人参和广西罗汉果2个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9个中药材主导产业的镇(乡)获得财政奖补支持;六是注重科学施肥用药,对46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全面禁用,对20种农药采取限用并开展监督抽查。

  国家中医药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实施第四次中药资源调查,摸清了中药资源的家底;二是初步建成中药资源保存体系,在20个省(区)建立了28个繁育基地,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了31个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

  国家林草局作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主管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乱捕、滥采、非法种养殖、非法交易等各类不法行为;二是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修订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物种监管目录;四是推进人工种植养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五是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对野生中药材物种的救护、培植、繁育、种质资源保存和开发利用等支持力度。

  国家药监局为加强道地药材生产规范化管理、提高中药材质量,鼓励中药种植企业、中药饮片及制剂生产企业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GAP”)要求,在中药材产区以自建或共建的方式,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中药材。目前新的GAP及相关配套制度正在制修订中。新修订的GAP,要求企业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从产地和地块选择、种子种苗选育、农兽药使用、采收期确定、产地初加工以及储运、包装等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立足中医药特点和传承,鼓励采用适用的新技术,并对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二、 关于加强中成药生产流通市场整顿,规范健全中成药招投标管理体系建设。

  国家药监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中药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中药饮片生产问题较为集中的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掺伪掺假、增重染色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持续提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个体非法经营户明显减少,中药饮片生产和经营企业依法依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硬件配套得到明显提升。同时,针对中药制剂生产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大中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力度,加强检查稽查衔接、行刑衔接,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医保局召开对中成药集中采购的临床专家座谈会,研究完善中成药采购政策,推进采购方式改革。

  三、关于建立健全符合中药自身发展特点的注册管理制度。

  国家高度重视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投资88.9亿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会同中医药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拟在中药审评审批管理体系、注册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国家药监局结合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会同国家中医局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正按计划逐步发布实施。

  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监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