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段永升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办公厅工作),免去其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李玉家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工作),免去其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职务;
柴保国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工作),免去其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职务;
王 红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工作),免去其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司长职务;
许嘉齐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工作);
张爱萍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工作);
王者雄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医疗器械监管司工作),免去其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职务;
石耀宇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应急管理司工作),免去其应急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职务;
王耀宗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科技和标准司工作),免去其科技和标准司副司长职务;
李福荣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规划财务司工作),免去其规划财务司巡视员兼副司长职务。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