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刘吉英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副院长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14年11月6日
| 索引号 | RSXX-2014-10033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刘吉英同志免职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 | 2014-11-06 | ||
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刘吉英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副院长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