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刘 沛同志为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
李海锋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新闻宣传司工作);
李奇剑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人事司工作);
吕富全同志为受理和举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上述同志均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
2016年2月26日
| 索引号 | RSXX-2016-10006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刘沛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 | 2016-03-17 | ||
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刘 沛同志为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
李海锋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新闻宣传司工作);
李奇剑同志为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司局级领导职务)(在人事司工作);
吕富全同志为受理和举报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上述同志均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