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吕玲同志为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健男同志为综合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副司长;
邱琼同志为综合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副司长;
任端平同志为法制司副司长;
刘洪彬同志为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
杨胜同志为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副司长;
张琪同志为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
吴晓天同志为人事司副司长;
李晶同志为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免去吕玲、刘洪彬、杨胜、张琪、李晶5名同志原任职务。上述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