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江德元同志为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李福荣同志为高级研修学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党委书记。免去以上2名同志原任职务。
2017年10月31日
| 索引号 | RSXX-2017-10054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江德元、李福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 | 2017-11-17 | ||
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江德元同志为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李福荣同志为高级研修学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党委书记。免去以上2名同志原任职务。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