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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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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源]部标七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清心明目上清丸说明书 [药品名称] 品 名:清心明目上清丸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本品为实火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用法与用量]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规格]每100粒重6克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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