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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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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械函[200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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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司拟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就有关临床的例数和时限制订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要素参考表”,现予公告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 2003年3月27日至4月15日。
电子邮件:huang_qi@sda.gov.cn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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