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全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推进会精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针对2025年下半年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全面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01 严查风险隐患,药品经营监管再“加码”
聚焦药品购进渠道、票据管理、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通过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严打非法渠道购进、虚构流向、伪造票据等违法行为。对高风险企业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者严肃依法查处;进一步加大对进口药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
02 追溯整体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再加速
加速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依托第三方平台建立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出入库扫码和核销要求,实现追溯管理。强化追溯数据应用,利用智能监测手段精准捕捉异常流向,做到“发现即核查、核查即处置”,严防问题药品流入市场。
03 网售药品“亮剑”,重点打击无证卖药、假劣药
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重拳整治无资质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针对国家监测平台推送的线索,要求第一时间响应,禁止以“下架”代替处罚。溯源核查重点品种线上交易,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04 处方药销售“严把关”,执业药师履职监管再强化
巩固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持续整治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查“先售药后补方”“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重点监管抗生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品种,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形成长效震慑。
05 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提升,三年行动打造规范标杆
启动医疗机构药房三年规范化提升行动,重点围绕药品购进渠道、进货查验、陈列储存等关键环节,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设施设备配备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推动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备、渠道规范、台账清晰、质量可靠”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水平。
06 协同联动齐发力,重拳打击药品违法犯罪
强化与公安、医保等部门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非法渠道购药等案件,全面落实处罚到人制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同步开展普法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