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YY0893-2013《医用气体混合器独立气体混合器》
本标准规定了预期连接到医用气体供应系统的医用独立气体混合器的要求。
(十九)YY0896-2013《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侦测和分析与神经和肌肉活动(该神经和肌肉活动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由电或其他刺激激发)相关的生物电势的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规定了用于侦测和分析诱发刺激(刺激可能是电击、触碰、听觉、视觉、嗅觉等)产生的生物电势的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
(二十)YY0897-2013《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相关附件在内,预期利用耳鼻喉射频消融电极将频率为200kHz~5MHz的射频能量传递到耳鼻喉部位的粘膜下靶组织,对其进行消融治疗的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高频电灼设备。
(二十一)YY0898-2013《毫米波治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30GHz~300GHz(波长1mm~10mm)频段的电磁波,通过辐射照射方式,以非热效应治疗疾病的毫米波治疗设备。
(二十二)YY0899-2013《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完成治疗目的,与医用微波设备配合使用的附件,通常包括输出线缆、转接器、辐射器、热凝器、穿刺测温针等。
(二十三)YY0900-2013《减重步行训练台》
本标准适用于由减重吊架和步行训练台组成的医用电力传动康复设备。减重吊架用于辅助患者减轻部分体重的装置,主要由悬吊带和支架组成;步行训练台为患者进行步行训练的辅助装置,通常由电力驱动工作。
(二十四)YY0901-2013《紫外治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实践中利用有效波长在200nm~400nm的紫外线〔通常情况下,紫外线分为以下三个波段:UVA(400nm~320nm)、UVB(320nm~275nm)、UVC(275nm~200nm)〕对人体进行照射治疗的紫外治疗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于照射器械和材料的紫外消毒或杀菌设备、光固化机、紫外激光设备、紫外光敏治疗设备、紫外血液内照射设备。
(二十五)YY0902-2013《接触式远红外理疗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将波长在3μm~25μm的红外光谱区的能量,通过工作面对患者相关病症进行物理治疗的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辐照方式治疗的远红外设备。
(二十六)YY0903-2013《脑电生物反馈仪》
本标准适用于脑电生物反馈仪,该产品为由视听信息刺激和激发患者产生脑波信息,并依据脑波信息产生新的视听信息刺激患者,如此循环,以调节改善患者的大脑机能达到辅助治疗目的的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