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洗脱期
受试者若使用过同类中药治疗,建议不少于4周的洗脱期。
受试者若使用过单独的雌激素或使用过雌/孕激素的联合治疗,建议洗脱期如下:
(1) 试验前曾经阴道使用过激素类制剂(环、乳膏或凝胶)者,洗脱期不少于1周;
(2) 试验前曾经皮使用过雌激素或雌/孕激素类制剂者,洗脱期不少于4周;
(3) 试验前曾经口使用过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治疗者,洗脱期不少于8周;
(4) 试验前子宫腔内曾使用过孕激素治疗者,洗脱期不少于8周;
(5) 试验前曾使用过孕激素埋植和单独的雌激素针剂者,洗脱期不少于3个月;
(6) 试验前曾使用过雌激素埋植或孕激素注射剂者,洗脱期不得少于6个月。
3.排除标准
排除病例中尤其注意应包括下列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或嗜铬细胞瘤、神经衰弱、精神病以及其他与主症密切相关的疾病。
(1) 所有受试者应在筛选时进行乳腺X线检查或乳腺超声检查,发现乳腺恶性肿瘤证据应排除,重度乳腺增生者应排除。
(2) 所有有子宫的受试者应在筛查时作子宫B超检查,发现下列情况者应排除:子宫恶性肿瘤;子宫肌瘤>2cm者;绝经后期妇女,子宫内膜厚度≥0.5cm者;子宫内膜息肉。
试验方案中应明确为排除相关疾病而需进行的检查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时间以及判定标准等。
(五)试验方法
临床试验方法,应紧密围绕试验目的进行设计。由于试验目的不同,试验设计上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如观察周期、对照组设置、疗效指标等。应注意不同类型假设检验(如优效性假设检验、等效性假设检验、非劣效性假设检验)的区别。
前期的研究结果应为后续研究设计提供支持,如临床研究的试验设计应充分考虑临床前药效学、毒理学研究结果,确证性试验应以探索性研究为基础等。
1.分组设计
针对更年期综合征的相关临床研究,主要评价指标为症状、体征,在疗效判定过程中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为避免主观因素可能导致的试验结果的偏倚,应采用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试验方法。
随机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分层因素,并注意对中心效应的控制,方案中应就随机化的隐藏方法予以具体说明。
需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受试者、研究者、监查员和数据分析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均处于盲态,并保证受试者分配的组间和中心间的均衡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