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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27

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2]64号

发布时间:2012-02-27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15年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保障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最有力地打击假劣药品行为、最快捷地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最大化地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
  (一)在当前已实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药品制剂,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的全品种覆盖;适时启动高风险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并探索原料药实施电子监管。
  (二)在当前已实现的药品生产、批发环节电子监管基础上,推广到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从而实现覆盖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按照卫生部的总体部署,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三)拓展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深度应用,充分利用药品电子监管数据,为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药品信息检索、监管码查询、真伪鉴别等服务,探索电子监管系统与医保卡系统互联互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