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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27

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2]64号

发布时间:2012-02-27

  (二)资金保障
  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建设、运营、推广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开展。建设资金用于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相关的建设工程、软硬件设备购置、系统集成等项目。运营资金用于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技术运维、呼叫中心客服支持以及为入网机构配备数字证书(密钥)。推广培训资金用于药品电子监管推广工作中所需开展的相关培训。日常工作经费用于国家局和各省局开展电子监管相关工作。
  以上各项资金由国家局结合各地区的不同情况,与各地相关部门协调,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在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推进过程中,将根据“专款专用,审计督查”的原则,接受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技术保障
  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规划、分析、设计、实施、运营、维护、培训均需要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措施。国家局统筹规划,组织专家进行总体规划、需求分析、系统可行性研究和系统设计;地方局需指派专人配合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在行政区域内的执行;国家局委托有资历的专业化公司负责系统的实施、运营和维护等技术保障服务,并提供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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