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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人事司

一、机构职责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拟订人事管理及干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统筹管理工资、津贴补贴及直属单位绩效工资等。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干部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一)综合处(培训处)

负责司内综合事务。统筹管理干部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干部一处

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公务员工资管理工作。

(三)干部二处(工资处)

承担统筹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资分配等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

(四)干部监督处

拟订干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