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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处(培训处)
负责司内综合事务。统筹管理干部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干部一处
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公务员工资管理工作。
(三)干部二处(工资处)
承担统筹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资分配等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
(四)干部监督处
拟订干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