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调整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等任务和目标,制定了鼓励技术创新、加强技术改造、完善药品价格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均制定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依靠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走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医药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湖北制定了全国第一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规则》,着手解决违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不疼”、“打不死”问题。黑龙江、内蒙古、河南、浙江、江苏、宁夏、新疆等地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严格企业换证、认证审批标准,关闭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机构,淘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落后的企业。
(六)药品质量标准显著提高。2010年10月公布施行的新版《中国药典》促使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其收录的4567种药品标准中,新增1386种,不仅收载品种增加了40%以上,而且对70%的原有标准进行了完善或者提高,化学药品标准已达到或接近欧美先进水平,新增中药指纹图谱法确保了中药材以及中药制剂质量更加安全稳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加快落实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对核定的1676种药品、285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加强了对藏药、蒙药、维药等民族药标准提高的指导,制定并实施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加强对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宏观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起草、报批和审查程序,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标准数量明显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展,标准管理体系日臻完善。截至2010年底,医疗器械标准数量已达到982项,其中国家标准182项,行业标准80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