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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国家局机关会务、文印、交通、通讯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国家局机关职工食堂餐饮、医疗保健、公务用车、集体户籍、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国家局机关相关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承担国家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整治、人民防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日常社会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国家局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五)承担国家局基建办、房改办的日常工作。
(六)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